面对频繁发生的城管暴力打人、伤人事件,警察为何不能将其拘留?以下两起法院的判决所依据的一张《复函》就是城管的护身符。
2019年,在吉林火车站,一城管与一名出租车司机发生冲突,造成司机轻微伤。警方对该城管做出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的治安处罚。城管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判决:警方的处罚违法,撤销对城管的处罚。
无独有偶,2021年,江苏南通,一城管将一位在路边摆摊的老人摔倒在地,造成老人头部受伤。警方对该城管做出拘留10日并罚款1000元的治安处罚。法院审理后做出了撤销警方处罚的裁定。
这两份判决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均为《{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能否给予治安处罚的请示}的复函》,该复函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的侵权行为,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不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正是有了这这张护身符,城管才有了可以肆无忌惮的暴力打人、伤人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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